2007年8月22日 星期三

Bittorrent與監督

BT是一個現在網路族群並不陌生的名詞,因為它是目前P2P網路共享軟體的主流。但是也就是因為它檔案分享的特性,容易樹大招風被盯上。最近的一則網路新聞就是著名的BT分享論壇的前站長,被美國政府強制要監督他的網路使用;並且因為監督軟體使用windows系統,連帶使得他也不能使用Linux作業系統了!要不然他就得被強制停用網路。這對一個網路族而言,大概比坐牢還慘吧!....

其實這位前站長在2006年九月,就因為在自己的分享論壇上分享星際大戰三部曲的電影檔而被控"共謀侵犯著作權"和"侵犯著作權"兩項罪名;如果只是分享也許並不會讓他最後坐了五個月的監獄和五個月的軟禁在家,問題就出在他分享的時候,是戲院正式上映的前幾個小時。他在接受訪問的時候表示"我想這是一個事證,證明他們想把他們的意志強加在我身上。我已經和我的律師討論要對此採取行動。我並不是因為討厭被監督才這麼做,而是討厭我必須重新組織我的生活,包含不同的作業系統,不同的軟體,和我必須買這些軟體所花的錢,儘管我目前是沒有工作的人,我所擁有的只有他們給我的兩項罪名。為什麼我在服從他們之餘還得服從我所使用的軟體?"

雖然原作者寫這篇報導主要是在告訴慣用Linux系統的網路族,但是無疑也對目前執行網路分享關聯的著作權罪狀的政府單位,提出了一項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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